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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员阻止就餐男子纠缠顾客起冲突 会构成互殴吗?_热讯

2023-05-11 00:10:09 来源:刘京梅律师

5月9日晚八点,江苏南京,一家烤肉店内,三名女子疑似被邻桌多名男子强行搭讪骚扰,烤肉店工作人员见状上前阻止,却被男子推搡、继而发生冲突。


【资料图】

监控视频显示,一名男子端着酒杯坐到邻桌三名女子的座位上,跟女子们搭讪,该男子离开后,与其同桌的另一名男子,也来跟三名女子搭讪,并进行肢体接触!期间,女子拉开座椅,与男子保持距离。在把这名男子劝走后,第三名男子来到女子的面前,搭讪骚扰她们。

无奈之下,女子向一名身穿白色短袖上衣的烤肉店工作人员寻助,要求换桌。了解情况后,工作人员与男子进行了沟通,劝说对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,不要打扰其他客人用餐。

然而这时,另外两名男子过来,不断推搡这名工作人员,随后,双方发生肢体冲突。期间,两名男子一起殴打这名工作人员,其中一名男子从身后将店员拽倒在地,而另一名男子则不断殴打店员头部。

目前,烤肉店已经报警,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店主称,出面保护三名女子的店员是自己的侄子,如果侄子的反击行为被判定为互殴,那么,他们肯定会申诉。

该视频一经曝光,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,很多网友为挺身而出的小伙子点赞。那么,本案应该如何定性呢?

1、构成犯罪

我国《刑法》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,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对于寻衅滋事行为,情节显著轻微、主观恶性较小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,属于寻衅滋事一般违法行为,应当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治安处罚。如果情节严重,主观恶性较大、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,则应以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本案中,几名男子强行搭讪骚扰邻桌女子,被烤肉店工作人员阻止后,恼羞成怒对其进行殴打,在这种情况下,打人男子有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。而是否构成犯罪,具体要看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。

2、构成治安违法

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6条规定,寻衅滋事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两名男子目无法纪、无事生非、强行搭讪就餐女子,在被烤肉店工作人员劝阻后,恼羞成怒,随意对其进行殴打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,应认定为寻衅滋事,予以治安处罚。

最后,烤肉店工作人员为了保护就餐顾客的人身安全,及时出手制止他人的不法侵害,这份勇气值得我们称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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